达内培训合同违约金

达内培训合同的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具体参考以下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建议在签订培训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限额,以便在需要退费时能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可以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争取达成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