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误工费标准
深圳误工费标准主要根据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和就业状况来确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误工费 = 误工收入(天/月/年) × 误工时间
误工收入应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
误工费 = 误工时间(天) ×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
误工费 = 误工时间(天) × 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深圳地区最低每日误工费标准
通常为每日120元,具体金额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调整。
建议
有固定收入者:提供工资单、纳税证明等,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无固定收入者:尽量提供最近三年的收入证明,如无法提供,则参照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这些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