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标准与准则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是为了实现建设国际化都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而制定的。以下是一些关键内容:

总则

制定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目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适用范围:深圳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

修订机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度可对局部章节、条款进行修订,上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施行;在特定情形下,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整体修订,上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施行。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分类体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1大类、53中类、80小类。

分类原则: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分类代号:大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

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和用地单位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开辟的公共开放空间,如公共绿地、城市水体和城市广场等。

城市广场:应采用无障碍设计,满足人的活动和空间景观氛围的要求,并设置必要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