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2024

2024年深圳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深圳无房且三年内未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未享受过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深圳正常缴纳且社保累计1年以上

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家庭申请要求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社保缴纳时间要求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特殊家庭或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纳时间的限制。

收入水平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家庭财产限额为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户籍要求

主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中,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这些条件综合起来,旨在确保申请者符合深圳的住房政策,并且具备一定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基础。建议申请者在申请前仔细核对自身条件,确保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