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

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咨询与申请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核实与审批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账户转移与贷款情况更新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预约与办理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在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后,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先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所需资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等,并按照要求提交给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

贷款条件

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缴存公积金,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按照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向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非深户职工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回老家买房时,需先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允许不在当地缴存,但只要是当地户籍的职工也可以申请贷款,那么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可先到深圳公积金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回到户籍地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建议:

职工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前,应先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办理贷款前通过官方渠道或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的贷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