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深圳 > 深圳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深圳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所需材料包括: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立户条件,亲友在本市有未立户的住宅用途房产,同意申请人在该房产立户。业主本人需持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开具标准地址单,同时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分局受理核准及到派出所落户时,均不需业主再次到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