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营业额提成并行
餐饮营业额提成方案如下:
商务散客预定月累计金额
5000元以下(含5000元):提成比例为3%
5000—10000元(含10000元):提成比例为3.5%
10000—15000元(含15000元):提成比例为4%
15000—20000元(含20000元):提成比例为4.5%
20000元以上:提成比例为5%
婚宴、宴会
指桌数在四桌以上(含四桌)的宴会,提成比例为消费额的3%
旅行社团队餐
除在酒店入住的旅行社,餐标在30元/位以下(含30元)的,提成比例为2%
餐标在30元/位以上的按商务散客预订计算执行相应提成标准(如果有导游返款,一律按2%进行提成)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和员工表现,对提成方案进行微调,以进一步激励员工,提高整体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