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物留样
幼儿园食物留样
幼儿园食品留样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并为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调查依据。以下是幼儿园食品留样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留样责任人
由专人负责留样,非食品加工人员。
留样食品的量
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g至150g以上。
留样食品的处理
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取样后应立即放入食品罩内,避免污染。
冷却后需用保鲜膜密封(或加盖),并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信息。
留样冰箱管理
专用留样冰箱,温度控制在2-8摄氏度左右。
冰箱内严禁存放非留样食品,且必须上锁。
留样时间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处理。
记录管理
详细记录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时间、餐次、留样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