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评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中学一级教师的评审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博士: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硕士或学士: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大学专科:在小学或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中等师范学校: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教育教学能力
能够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有效思想道德教育。
对所教学科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形成教学特色。
具备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成果。
科研成果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参与教材编写,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