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评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中学一级教师的评审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博士: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硕士或学士: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大学专科:在小学或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中等师范学校: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教育教学能力

能够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有效思想道德教育。

对所教学科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形成教学特色。

具备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成果。

科研成果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参与教材编写,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