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配合要求

景观设计配合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纵线形组合与景观的协调配合

在道路的规划、选线、设计、施工全过程中应重视景观要求,特别是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区、文物保护区等景点和其他特殊地区,一般以绕避为主。

尽量少破坏沿线自然景观,避免深挖高填,以保持自然地形和生态环境。

提供视野的多样性,力求与周围风景自然地融为一体,可通过修整、植草皮、种树等措施加以补救。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放缓边坡或将其变坡点修整圆滑,使边坡接近自然地面形状,增进路容美观。

进行综合绿化处理,避免形式和内容上的单一化,将绿化作为引导视线、点缀风景及改造环境的技术措施进行专门设计。

总体设计要求

公共活动空间的景观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重点考虑小区内部的重点部位,如中心广场周边及小区东、西、北三个主入口等的设计。

景观设计师需与建筑师进行充分合作与沟通,配合建筑设计院对建筑立面风格设计、土方工程量、护坡、基础处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项目环境设计应适当考虑无障碍设计,特别是在商业步行街、休闲广场等存在高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