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格式要求
法学论文格式要求
法学论文的格式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封面
使用学校统一提供的封面,填写完整准确的信息。
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号、班级、指导老师姓名与职称、论文完成时间等。
目录
使用三级目录,包括论文提纲、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
目录页使用黑体小二号字,居中,内容用宋体四号,行距1.5倍。
正文
论文题目使用二号黑体字居中打印。
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注释采用小五号字。
标题序号: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
摘要
摘要字数一般为300字左右,概括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
关键词
关键词使用小三号黑体字,缩进2个汉字,后面用冒号。
参考文献
至少列出五个参考文献,格式要求明确,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等信息。
致谢 (非必需项目):
对参与研究或提供帮助的个人或机构表示感谢。
编辑设置
使用A4纸张,纵向或横向打印。
页边距:上2.5cm,下2.0cm,左3.0cm,右2.5cm。
行距:1.5倍。
外文字体:一律为Times New Roman。
装订
论文一律在左侧装订。
包括外封面、开题报告、内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
以上是法学论文格式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学校或出版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撰写法学论文时,应严格按照所在学校或期刊的具体要求进行格式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