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格式要求

法学论文格式要求

法学论文的格式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封面

使用学校统一提供的封面,填写完整准确的信息。

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号、班级、指导老师姓名与职称、论文完成时间等。

目录

使用三级目录,包括论文提纲、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

目录页使用黑体小二号字,居中,内容用宋体四号,行距1.5倍。

正文

论文题目使用二号黑体字居中打印。

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注释采用小五号字。

标题序号: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

摘要

摘要字数一般为300字左右,概括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

关键词

关键词使用小三号黑体字,缩进2个汉字,后面用冒号。

参考文献

至少列出五个参考文献,格式要求明确,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等信息。

致谢 (非必需项目):

对参与研究或提供帮助的个人或机构表示感谢。

编辑设置

使用A4纸张,纵向或横向打印。

页边距:上2.5cm,下2.0cm,左3.0cm,右2.5cm。

行距:1.5倍。

外文字体:一律为Times New Roman。

装订

论文一律在左侧装订。

包括外封面、开题报告、内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

以上是法学论文格式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学校或出版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撰写法学论文时,应严格按照所在学校或期刊的具体要求进行格式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