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网络经营规定最新
截至2024年,网络餐饮经营的相关规定如下:
实体经营门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方平台责任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信息公示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
配送服务要求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需在订单配送页面显著位置明示配送服务联系方式,保障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获取送餐经营者的信息。
餐饮提供者应使用符合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容器盛装食品,并依法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封签、包装等对配送的食品进行规范包装。
培训和考核
对独立网约配送员,平台经营者或送餐经营者应当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并进行配送能力和交通安全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在岗培训,建立健康证明信息数据库。
食品安全监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发现违法行为的,通知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查处。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和合规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建议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良好的网络餐饮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