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创业设计条件

培训机构创业设计条件如下:

举办者资格

举办者应具备法人资格,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

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负责人资格

机构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教师资质

教师总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需要2人及以上。

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特别是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校舍与设施

标准的校舍、教学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期不少于3年。

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