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测绘政策
土地测量的合法误差
土地测量的合法误差不得超过3%,且项目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累计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房屋预售合同面积误差
房屋预售合同中的面积误差允许比例为3%,在3%以内的部分,业主应按照价格补钱给开发商;超出3%的部分,开发商应退还业主差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包括房屋面积的测量,应执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
地籍测绘成果管理
地籍测绘成果是土地管理档案的一部分,应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结案归档工作。
地籍测绘成果应严格管理,不得擅自复制、转让和转借。如需复制或转借,必须经当地土地管理局主管领导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地籍测绘成果的有偿提供
地籍测绘成果实行有偿提供,提供的范围和内容应按土地档案管理规定加以限制。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定。
重大损失赔偿责任
由于地籍测绘成果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地籍测绘施测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并负责补测或重测。对由此引起权属纠纷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职务评审
-省直和中央在鄂委托评审单位拟申报参评2024年度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公务员、退休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等人员不得申报。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务院确定的大城市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
不动产测绘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会同本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加强对不动产测绘的管理。测量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其他附着物的权属界址线,应严格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属界线的界址点、界址线或提供的有关登记资料和附图进行。
勘测定界收费标准
勘测定界应由当地市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验收审查,并出具验收审查意见。费用一般按0.37元/平方米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这些政策要点涵盖了土地测绘的误差允许范围、法律依据、成果管理、有偿提供、赔偿责任、职务评审、坐标系统建立、不动产测绘管理以及勘测定界收费标准等方面,为土地测绘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