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单位存档要求标准

测绘单位存档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归档时间

案形成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归档。

归档内容

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应与文档材料一同归档。

归档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为最终版本。如果后续有更新,应及时归档更新后的数据成果以替换原归档数据。

归档份数

文档材料归档一份,数据成果复制品归档两份。

数据压缩与加密

归档的数据成果和相关软件一般不压缩、不加密。如进行了压缩和加密,应将解压缩软件和密钥、加密和解密软件同时归档。

档案整理与分类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档案保管

永久、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档案室属保密要害部位,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更不得开启卷柜,翻阅档案。

档案室应配备专门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库房,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尘、防磁、防有害生物和污染等安全措施。

档案接收与移交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

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档案利用与销毁

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设定合理的保管期限,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时效性进行区分。对于过期或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应设定严格的销毁程序。

安全管理

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严禁在档案室内使用明火或吸烟。严禁在档案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以便于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