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牌自选号码规则
广州车牌自编号码规则如下:
序列号的第五位是字母,第一到第四位是数字
排列方式为从“0001E”到“9999Z”。
序列号的第一位和第五位是字母,其他位是数字
排列方式为从“A001A”到“Z999Z”。
车牌号码中第三、四位组合为“33、66、88、99”的车牌号码将用于广州市小汽车号牌的竞价发放。
号牌的发牌机关代号不变(即“粤A”不变)。
号牌序号(A至Z)最多允许两个英文字母,I,O不能在26个英文字母中使用。
其他序号为阿拉伯数字(数字不能同时为0)。
自编自选号牌有次数限定,总共20次。
自编选号时,英文字母不得选用I、O、Q。
自编选号时,三个阿拉伯数字不得全选为0。
自编选号时,第一位必须选择英文字母,后四位中任选且必须有一位为英文字母,其余三位为阿拉伯数字。
建议车主在自编车牌时,可以提前设置一些对自己而言有特殊意义的字母或数字,这样筛选出来的号牌一般都比较容易记忆。同时,注意自编选号的次数限制,以确保能够顺利选到心仪的车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