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装修木工验收

餐饮店装修木工验收表

一、基础装修材料验收标准

1. 基础材料须按照图纸标明品牌及规格,达到防火并且需通过商场验收。

二、形象墙及木龙骨隔墙验收标准

1. 表面平顺,无下坠感或悬挑现象。板材平直方正,无缺楞掉角缺陷。外观接缝顺直,宽窄一致。

2. 检查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石膏板、高密度板与龙骨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石膏板不得有脱层、纸面不得有气泡。

4. 吊架安装垂直、平齐;日光灯管为29色灯管暗藏。

三、试衣镜验收标准

1. 面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无气泡、水印、波浪、无色差、目测影像不变形。

2. 镜面镶贴必须牢固,施工后的表面不能出现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

3. 打玻璃胶平直,不起疙瘩。

4. 木线条收边颜色要一致,正面碰角须45度角。

四、木地板安装要求

1. 材质应符合住户要求及现行产品标准。

2. 地板安装(粘结)应牢固、无声响、无松动。

3. 木地板应刨平磨光、无创痕刨茬等现象。

4. 安装尺寸偏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00mm,缝隙宽度允许偏差小于1.00mm。

5. 踢脚板、压条安装后水平方向平直,通常高度不大于+3.00mm,表面光滑、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木制品应无异味,确保环保达标。

2. 验收前应清理现场,确保无杂物干扰验收工作。

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项,应立即指出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验收过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