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景观设计取费

公路景观设计取费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类型、总造价、设计面积以及特定要求来设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取费方式及标准:

按工程总造价取费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他景观项目:一般可以按照工程总造价的5%-10%进行取费。

按设计面积取费

屋顶花园:可以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至25元/㎡进行取费。

综合取费

可以结合工程总造价和设计面积两种方式来取费,例如,工程总造价的5%-10%加上每平米15元-25元。

按特定标准取费

按照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20%。

其他相关费用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

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这些标准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进行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与业主或甲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项目需求及预算,以便选择最合适的取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