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公示后发证

测绘资质公示后发证的流程如下:

受理申请: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如果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作出拟批准决定并公示:

如果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书面决定,并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7日。

处理异议: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将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将依法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颁发证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领证方式:

领证方式包括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等,具体方式可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建议:

申请单位在申请测绘资质时,应提前规划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延误办理时间。

在公示期间,应密切关注是否有异议,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异议。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申请单位应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及时领取《测绘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