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景观设计分级原则
公路景观设计分级原则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等级
公路按行政等级分为国省道、县公路和乡公路等,行政等级越高,公路越重要,景观等级也应该越高。专用公路如厂矿、农场、油田、旅游等专用公路对景观质量的要求也各有不同。
道路性质和功能
根据道路的性质、功能以及近期和远期的建设目标,结合道路所处的地域范围、地形地貌、立地条件等自然因素和地域特色、文物古迹、风俗习惯等人文因素进行综合设计。
环境保护
高等级公路建设必须建立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沿线资源的维护、利用和开发,保护持续、稳定、发展的态势。
因地制宜
尽量结合原有地形地貌,避免大填大挖,使公路与周围环境相融合,避免割断生态环境空间或视觉景观空间,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和环境效果。
交通心理和视觉效果
考虑司乘人员的交通心理要求和视觉效果要求,包括视觉空间大小、安全设施的色彩及大小、道路感觉的多样性、视觉导向和视觉连续性等,确保沿途景观大尺度、大色调、流线型,比例协调。
风格统一与变化
公路一般穿越不同区域,应结合地域特征和人文特点,创造出风格鲜明的道路景观。设计上应将公路设施如中央分隔带、路堤路堑边坡、互通立交、服务区、收费站等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确定统一的主题,同时根据功能和服务对象在设景的风格、造型、色彩规模等方面有所变化,使沿途景观富有节奏韵律,有基调有高潮,统一中求变化,变化中达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