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企业采购食品原料时
餐饮服务企业采购食品原料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这是确保食品原料安全性的基本措施,企业应当检查供货者是否具备有效的许可证,并确认其提供的食品原料是否附有合格证明。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
对于没有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餐饮服务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性。
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制度:
企业应建立详细的食品原料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索取并留存购物凭证: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索取并妥善留存采购食品的凭证,以备日后查验和质量追溯之需。
遵守法律法规:
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原料存储现状:
企业还应当检查原料的存储条件,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避免因存储不当导致食品原料变质或受到污染。
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企业应严格禁止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餐饮服务企业可以有效地保障食品原料的安全性,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并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