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哪些补贴政策?

抚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抚州市政府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抚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就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以下是抚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主要补贴政策:

一、就业创业补贴

  1. 创业补贴:对首次在抚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2.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贴息。

  3. 创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照实际培训费用给予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

  4. 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对认定为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50万元。

二、就业援助补贴

  1.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抚州市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实现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2.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 一次性岗位补贴:对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技能提升补贴

  1.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

  2.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对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给予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

  3. 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的,给予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

四、社会保险补贴

  1. 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人才引进补贴

  1. 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 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

  3. 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抚州市就读的,给予教育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总之,抚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旨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企业和个人应积极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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