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2024年上海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 在职人员应具备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录取原则

  1. 符合招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

(2)复试:复试内容包括面试和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1. 录取分数线

(1)初试分数线:各科目分数线由招生单位根据当年考生情况自行确定。

(2)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分数线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招生单位根据当年考生情况自行确定。


  1. 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分数线,复试成绩应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分数线,且在同等学力考生中排名靠前。

(3)对于具有特殊学术背景或突出成果的考生,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

(4)对于跨专业考生,招生单位可根据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

(5)对于在职人员,招生单位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工作表现的认可程度,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


  1. 录取结果公示

(1)招生单位将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诉。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3.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严禁作弊。

  4. 招生单位将严格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5. 录取后,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总之,2024年上海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机制。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了解录取原则,积极备考,争取顺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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