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测绘院的管理
甲级测绘院的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配、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管理措施:
组织结构及职责分配
院长:负责全院全面工作,包括项目经营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测绘项目的立项、投标等,并安排和落实与上级及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往来。
副院长兼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与技术规程,组织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技术培训工作,抓好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运用,并负责全院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副院长:负责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人员车辆的合理有序调度,研究和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配合院总工程师完成各项目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以及相关的培训工作。
院检查员:负责测绘产品院级质量检查,所有产品资料的归档,全院所有项目合同、结算单等经营性文件资料原件的保管和归档,以及ISO9000质量体系的运行。
质量管理与监督
质量管理: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测绘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参与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及有效运行的监督和持续改进。
技术设计: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负责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确保项目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执行。
财务管理
独立核算:测绘院在经济体制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格审批把关,合理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