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备案申请
测绘项目备案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步骤和所需材料: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办理方式
网络备案:通过互联网上传备案材料,办理期限即时办理,不收费。
送达备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项目,需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办理。对于指令性基础测绘和重大型测绘项目,除了网络备案外,还需直接送达备案,并补全项目设计书(测前)和项目技术总结(测后)等材料。外地单位在测绘项目备案前,需取得“外地测绘单位资质备案单”。
提交资料
网上备案:
填写完整的备案系统要求表格。
送达备案:
《市测绘项目测前(后)备案申请表》(外地单位需提供“外地测绘单位的资质备案单”)。
测绘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委托书等)。
测绘作业人员名册。
项目技术设计书(测前备案)或项目技术总结(测后备案)。
办理流程
测绘管理处受理
测绘管理处审核
市规划局发放审核批准文件。
备案对象和资料
备案对象:在洋县范围内开展测绘工作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
备案资料:
《测绘单位资质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公场所证明(加盖公章)。
测绘资质持证单位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测绘资质持证单位测量仪器设备情况登记表及仪器检定证书复印件。
外业测绘人员信息登记表。
近2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
在洋县范围内主要完成的测绘项目情况登记表及成果电子文件。
备案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10个工作日)。
地点:洋县自然资源局。
其他注意事项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时,应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测绘项目原则上实行网上备案,测绘资质单位需登录相关平台办理测绘项目备案。
请根据以上信息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