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仪器修理检定标准

测绘仪器的修理检定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定校准

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要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GNSS接收机、水准仪、全站仪等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仪器的检定周期为1年,仪器维修后及碰撞后应重新检定后方可使用。按照项目要求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一般用仪器自带校准功能进行校准,1个月校准一次。

使用保管

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

维修技术规程

维修工作要始终遵守“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依靠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标准化操作流程,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维修前,仪器必须进入清洁、检查和试验状况;维修后,必须进行试验和测量,确认维护是否达到任务书的要求。

故障现象和故障原因的分析和判断必须客观、准确、全面。维修人员必须全面了解故障信号的来源、传输和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并合理、清晰地论述故障分析和维修方法。

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必须标明维修日期、维修人员、故障原因、维修方法和使用材料等信息。所有的不良故障和零部件必须得到妥善处理,并正确填写库存维修报表。

职责分工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测绘仪器检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测绘仪器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测绘仪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时送检。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测绘仪器的检定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检定周期

全站仪、水准仪等高精度测绘仪器检定周期为一年。

GPS接收机、测距仪等仪器检定周期为两年。

对于新购置的测绘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首次检定。

检定流程

测绘仪器使用部门根据检定周期提前制定送检计划,并填写《测绘仪器送检申请表》,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设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联系具有法定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送检的测绘仪器应包装完好,附带有仪器的相关资料和配件。

检定机构完成检定后,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

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后,进行登记和归档,并将结果通知使用部门。

检定结果的处理

经检定合格的测绘仪器,应贴上合格标签,并注明检定日期和有效期。

检定不合格的测绘仪器,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理。维修后的仪器须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于暂时无法送检但仍在使用的测绘仪器,应进行标识,并缩短校准周期,加强期间核查。

日常管理

测绘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震、防潮的环境中,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仪器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测绘仪器的精度和可靠性,通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降低故障率,确保测绘仪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