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餐饮科职责职能
市监局餐饮科的主要职责职能包括: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全市(或辖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政策。
组织实施消费环节食品日常监管。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指导协调全市(或辖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承担或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餐饮服务许可与监管
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
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
制定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