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科院在职博士课程设置介绍
北京社科院在职博士课程设置介绍
一、学院简介
北京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成立的地方社会科学院之一。学院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以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目标,以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特色,是我国重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在职博士课程设置
- 课程体系
北京社科院在职博士课程设置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课程体系分为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三个层次。
(1)公共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哲学原理、伦理学、逻辑学、外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2)专业课程: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专业课程,如经济学专业开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等课程;法学专业开设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
(3)选修课程:为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如文化研究、国际关系、社会学理论、心理学、统计学等。
- 教学方式
(1)课堂讲授:教师通过课堂讲授,系统地传授专业知识,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学科内涵。
(2)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研讨交流:组织学术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
(4)实习实践: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实训,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 培养目标
(1)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功底,具备较高的学术素养。
(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独立开展学术研究。
(3)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较高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领导能力。
(4)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 招生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
- 招生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3)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学制及学位授予
学制:在职博士学制一般为3-4年。
学位授予: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院审核合格,授予博士学位。
五、费用及奖学金
费用:在职博士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具体费用以当年学院公布为准。
奖学金:学院设立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总之,北京社科院在职博士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学院将继续深化改革,优化课程设置,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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