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工作的违规处理有哪些规定?
2023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工作的违规处理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许多高校和研究机构纷纷开设在职博士项目,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深造的机会。然而,在职博士招生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违规现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教育公平,2023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工作的违规处理有以下规定:
一、违规行为及处理措施
- 虚假宣传
(1)违规行为:招生简章中夸大项目优势、虚假承诺、隐瞒项目真实情况等。
(2)处理措施:一经查实,取消该招生单位的招生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撤销相关违规承诺,恢复项目原状。
- 贿赂舞弊
(1)违规行为:考生通过行贿、伪造证件等手段获取录取资格;招生单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为考生提供便利。
(2)处理措施:一经查实,取消违规考生的录取资格,撤销相关录取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处理;对招生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制其招生规模。
- 考试作弊
(1)违规行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作弊工具、抄袭他人答案等。
(2)处理措施:一经查实,取消违规考生的考试资格,撤销相关录取决定;对作弊考生进行通报批评,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 招生名额违规分配
(1)违规行为:招生单位擅自调整招生名额,违规录取考生;招生单位与考生串通,违规录取。
(2)处理措施:一经查实,取消违规录取的资格,撤销相关录取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招生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制其招生规模。
- 招生工作纪律松懈
(1)违规行为:招生单位未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导致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
(2)处理措施:对招生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二、违规处理程序
- 查处
(1)招生单位自查:招生单位应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自查机制,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2)举报查处:鼓励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招生单位应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
- 调查
招生单位对举报或自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确定违规事实。
- 处理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通报
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对招生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制其招生规模。
总之,2023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工作的违规处理规定,旨在规范招生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广大考生和招生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
猜你喜欢:社科院在职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