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餐饮创业政策
山东烟台针对餐饮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企业借款人为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为5000元;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首次注册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2016年1月1日以后首次注册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2万元,2020年1月1日之后首次注册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3万元。
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经营一年后,缴纳社保,并且未享受过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创业,特别是针对餐饮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提供一次性补贴和贷款担保等方式,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多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