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考试内容有哪些变化?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考试内容有哪些变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在职博士教育逐渐成为广大职场人士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职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华东师范大学作为我国知名高等学府,其在职博士招生工作备受关注。本文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分析其考试内容的具体变化。

一、考试科目调整

  1. 原考试科目:在以往,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考试科目主要包括:公共课(政治、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其中,公共课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课一、二则由各学院自行命题。

  2. 新考试科目:根据最新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考试科目有所调整,新增了“综合能力测试”科目。该科目旨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具体变化如下:

(1)公共课:政治、英语科目不变,继续采用全国统考形式。

(2)专业课一、二: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不变。

(3)新增“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内容包括:个人陈述、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学术成果等。

二、考试内容变化

  1. 公共课:政治、英语科目考试内容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全国统考大纲进行命题。

  2. 专业课一、二: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命题,考试内容有所调整。以下列举部分专业调整情况:

(1)教育学专业:专业课一调整为“教育学原理”,专业课二调整为“教育心理学”。

(2)心理学专业:专业课一调整为“心理学导论”,专业课二调整为“心理测量学”。

(3)历史学专业:专业课一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专业课二调整为“世界近现代史”。


  1. 综合能力测试:新增的“综合能力测试”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个人陈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用中文或英文进行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术背景、科研经历、职业规划等。

(2)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理解程度,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等。

(3)科研经历:考察考生在科研方面的实际能力,包括参与课题、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会议等。

(4)学术成果:考察考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等。

三、考试形式变化

  1. 公共课:政治、英语科目继续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试。

  2. 专业课一、二: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命题,考试形式为笔试。

  3. 综合能力测试:新增的“综合能力测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中,考生需准备个人陈述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陈述。

总结: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考试内容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综合能力测试”科目、专业课一、二考试内容有所调整、考试形式有所变化。这些变化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选拔出真正具备学术水平和职业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对于有意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来说,了解这些变化,有助于更好地准备考试,提高录取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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