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才公寓申请
青岛人才公寓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
具有青岛市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劳动合同要求
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社保要求
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住房要求
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人才类别要求
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
申请资料
人才公寓申请表。
已婚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声明或未婚声明。
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