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落户政策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京市城镇地区。

适用对象

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所,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也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此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办理要求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入户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购房落户条件

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户,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

注意事项

需要入户的外地人口,如果夫妻均为外地人,产权证上有一方姓名就可以入一家三口的户口。

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地人口(南京市户口),另一方为外地人,外地人入户人员一定要是产权人或共有权人,否则无法入户。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较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