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做法人的理由
不能担任法人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这类人由于法律上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因此不能担任法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正在服刑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其法律权利和能力受到限制,因此不能担任法人。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这类人由于涉及违法行为,正在被追捕,不具备担任法人的资格。
因经济犯罪被判刑,刑满未超过五年的人
包括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被判刑后刑满未超过五年者,不能担任法人。
曾担任破产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破产清算结束后未超过三年的人
这类人由于对破产公司负有个人责任,且责任尚未解除,因此不能担任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