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女性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3

截至2023年,武汉市女性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

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因工致残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受年龄限制。

特殊规定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这些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国有企业属于干部编制的女职工,55岁退休;工人50岁退休。干部编制女职工退休前不在干部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可以按照50岁退休。

灵活就业参保女性,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可自行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其中,年满50周岁时缴费年限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正常退休年龄为55周岁;如果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仍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延长缴费的有关规定确定。

灵活就业女性退休年龄一般为五十周岁,然而,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逐步实施,这一年龄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若女性职员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则退休年龄为四十五周岁。

建议:

女性职工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退休年龄,并提前了解并确认所需的退休条件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