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落户政策
青岛市的落户政策较为开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毕业生落户
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本科毕业后,在青岛市就(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人才落户”渠道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技能型人才引进:40周岁以下,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中级技师证可申请落户。
专业型人才引进:包括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证的人员等。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
购房落户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或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落户。
合法稳定就业创业落户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创业连续满3年,持有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城区登记备案住房连续满3年,且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城区无住房的,可申请落户。
积分落户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持有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城区登记备案住房且个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城区无住房的,可申请积分落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青岛市公安局或相关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