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亲签证亲属包括

香港探亲签证亲属包括

内地居民可以申请赴香港探望在香港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就业的亲属。根据相关规定,可探望的亲属范围包括:

配偶

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

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

兄弟姐妹

(外)祖父母

(外)孙子女

关于签注类型和逗留期限,具体如下:

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或三个月多次签注。

探望兄弟姐妹或(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签注。

对于60周岁(含)以上人员,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可以申请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如果申请人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未成年子女也可一同申请。

办理探亲签证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 往来港澳通行证

3. 被探望亲属在香港的定居/就业/就学证明

4. 居民身份证

5. 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6. 广东省居住证(如适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