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老师资格
江苏省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如下:
二级讲师评价学历条件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
一级讲师评价条件
小学教师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中小学校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中小学校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高级教师评价条件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申报者须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后,受聘高级教师5年以上。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