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大博士培养要求

天津师大博士培养要求

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的培养要求主要包括:

培养目标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3. 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学习年限

脱产博士生一般为三年。

在职博士生一般为三至五年,一般不延长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

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环节。

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动态,培养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严谨的科学作风。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