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博士文章归属
联合培养博士文章归属
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文章归属通常由参与联合培养的两方或多方机构协商确定,并可能签订相应的协议来规定。以下是一些关于文章归属的关键点:
第一作者和归属单位
通常,课题完成的学生为第一作者。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作为第一归属单位。
国内导师可以根据贡献大小作为并列的通讯作者或列为课题完成人之一。
知识产权归属
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应根据双方签订的独立的知识产权转让协议来规定。
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非选定课题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
保密义务
参与联合培养的机构和个人需对获得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论文署名要求
对于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的中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至少2篇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
若合作单位导师为第一导师,则至少2篇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
资助标准
渥太华大学将免除学费及注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