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身体检查要求有哪些?
湖南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身体检查要求如下:
一、体检标准
湖南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身体检查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是对体检标准的详细说明:
- 体检项目
(1)一般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心肺、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心电图等。
(2)内科检查:包括心脏、肺部、腹部、神经系统等。
(3)外科检查:包括脊柱、四肢、皮肤等。
(4)眼科检查:包括视力、眼底、色觉等。
(5)耳鼻喉科检查:包括听力、鼻腔、咽喉等。
- 体检标准
(1)身高:男性不低于1.60米,女性不低于1.50米。
(2)体重:身高与体重比例应在正常范围内。
(3)血压:收缩压在90-140毫米汞柱之间,舒张压在60-90毫米汞柱之间。
(4)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5)听力:双耳听力正常。
(6)心电图:正常。
(7)肝功能:正常。
(8)肾功能:正常。
(9)血糖:正常。
(10)血常规:正常。
二、特殊要求
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检查报告,并说明病情稳定,能够参加学习。
肝功能异常者,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肝功能检查报告,并说明病情稳定,能够参加学习。
肾功能异常者,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肾功能检查报告,并说明病情稳定,能够参加学习。
血糖异常者,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血糖检查报告,并说明病情稳定,能够参加学习。
色觉异常者,需提供色觉检查报告,并说明病情稳定,能够参加学习。
耳鼻喉科检查异常者,需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并说明病情稳定,能够参加学习。
三、注意事项
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
体检结果为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
总之,湖南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身体检查要求较为严格,考生需在报考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体检合格。同时,考生还需关注招生单位的特殊要求,以免影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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