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在职博士奖学金申请条件
江苏省在职博士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江苏省在职博士奖学金主要面向在江苏省内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在江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攻读博士学位。
已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学手续。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
二、申请条件
- 学术成绩优秀
申请者需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绩优秀,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20%。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阶段成绩优秀,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满分100分)或同等水平;
(2)研究生阶段成绩优秀,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满分100分)或同等水平;
(3)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 科研成果突出
申请者需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系统收录;
(2)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显著成果;
(3)获得国内外重要学术奖项。
- 参与学术活动
申请者需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以下经历之一:
(1)担任学术期刊审稿人;
(2)担任学术会议组织者或报告人;
(3)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
-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申请者需具有良好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经历,具有以下之一:
(1)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表彰;
(2)担任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身体健康
申请者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三、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所在单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者推荐至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获奖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领取奖学金。
四、奖学金金额及发放
江苏省在职博士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2万元,连续发放3年。具体发放时间及方式由江苏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申请者需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获奖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术道德。
获奖者如因故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需提前向江苏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并退还已发放的奖学金。
江苏省教育厅将对奖学金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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