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允许外资
关于测绘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外资准入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外资在导航电子地图编制领域受到严格限制。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明确禁止外商投资“导航电子地图编制”领域。
外国组织或个人在我国领域测绘,原则上必须与我国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且合资、合作测绘项目不得涉足导航电子地图编制业务。
政策调整
新修订的《办法》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取消了中外合资、合作测绘企业“中方控股”的条件,并减少了申请一次性测绘活动时需提交的材料份数。
尽管政策上对外资的限制有所放宽,但中外合资企业在办理测绘资质时仍然面临专业范围的限制,且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其他要求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经过批准,并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外国组织或个人来华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必须依法设立合资企业。
综上所述,虽然政策上对外资的限制有所放宽,但外资在测绘领域,特别是导航电子地图编制方面,仍然面临较为严格的准入限制。外资企业在华从事测绘活动需遵循相关法规,并与中方单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