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士服务团待遇
河南省博士服务团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转行政管理和工资关系,但中共党员应转移组织关系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要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并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和服务锻炼业绩将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者,将予以表彰或奖励。
生活补贴
对于漯河市全职新引进的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或按“一事一议”办法研究确定。
全职新引进的B、C、D、E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40万元、20万元、20万元生活补贴。
全职新引进的F类人才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生活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和高级技师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本科生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这些补贴按照4∶3∶3的比例,由市财政分3年发放。
省选派到漯河市企事业单位服务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及漯河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由市财政按年度发放。
柔性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全职新引进相应层次人才的五分之一,经相关部门依据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绩效等认定后,由市财政按年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