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杯申报条件
申报金陵杯的条件如下:
工程时间要求 :申报工程必须是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9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已组织竣工验收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并且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规模要求
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以上。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
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跨在24米(含)以上。
独立安装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5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气管道、公共交通场、站、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雨污水管道、河道整治、排涝泵站及防洪工程、2000万元以上的净水厂、制气厂、城市隧道、污水处理工程、5000万元以上的地铁(含轻轨)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不含设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