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资发放规定文件

研究生工资发放规定文件

研究生工资发放的规定文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层面规定

根据1985年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84号文件的规定,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企业单位工作,不实行见习期,而是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工作能力明确职务后,按企业的工资制度发放工资。

2019年青岛市对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

教育阶段补贴

研究生教育阶段的补贴种类包括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研究生补助、“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特种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行业标准和潜规则

不同行业对研究生工资待遇有不同的标准和潜规则,如高科技行业和金融行业通常工资水平较高。

研究所内部规定

研究所根据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相关规定,制定了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助理津贴发放办法。

例如,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在2016年4号文件中调整了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提高了研究生在所工作期间的助教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