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籍

关于西安市户籍的信息,以下是一些要点整理:

户籍迁移条件及材料

大中专院校招生落户

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招录的学生。

材料:学校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学生户籍迁移名册。

地址:学校或院所集体户。

工作调动、录用人员落户

条件:

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调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材料: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证明。

地址: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条件:

年满18周岁且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西安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投靠落户。

材料: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地址:申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

随军家属落户

条件:

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可申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随军落户。

材料:身份证或军(士)官证、亲属关系证明、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任职命令、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暂停办理户籍业务通知

时间:2024年12月1日0时至12月3日24时。

业务: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户籍业务。

恢复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恢复正常办公。

招聘信息

对象:23至35周岁,西安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条件:持《就业创业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写作功底和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能力。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告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