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排放标准规范表
关于餐饮油烟排放的标准浓度表如下:
1. 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³,相应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要求如下:
大型系统不得低于85%。
中型系统不得低于75%。
小型系统不得低于60%。
2. 各地区实际排放浓度标准为1.0mg/m³,净化效率需达到98%以上。
3. 厨房油烟排放的终阶段浓度限值要求如下:
烟尘浓度不得高于3mg/m³。
硫化物浓度不得高于20mg/m³。
4. 若排气筒高度低于15m,油烟排放浓度按GB 18483标准浓度限值减半执行,即限值为1.0mg/m³。
建议餐饮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安装有效的排烟设备和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检测和清洁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过滤,以减少油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