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土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的土地赔偿标准主要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以及最新的政策文件。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平均每亩补偿35000元,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

土地补偿费

按照被征用土地年产值的16倍计算,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安置补助费

按照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4倍计算,若分开计算则标准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4倍。

安置补助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各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且这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其他补偿

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

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

这些标准会因地区和具体项目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参照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