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博士待遇

中山市博士待遇

中山市对于博士研究生的待遇政策较为优厚,具体如下:

校内待遇

工资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政策执行。引进的博士前三年参照副教授发放薪酬,教授兑现教授待遇。

安家补贴:博士30万元(税后),教授40万元(税后)。

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博士30万元,教授35万元;文管类博士15万元,教授20万元。

住房补贴:根据情况提供周转房或住房补贴,配备基本家具。

中山市待遇

购房补贴:市政府为引进的博士和教授分年提供购房补贴,博士10万元,教授20万元。

生活补贴: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年,补贴期限为2年。

研发经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12万元研发经费和30万元生活补贴。

购房补贴:出站后留中山工作的博士享受20万元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国(境)外引进的博士可另获10万元生活补贴。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竞争性申报,提供资金支持。